灭火剂简介
商业用厨房灭火装置可分为干式和湿式两大类。干式灭火装置一般以充装细粒干粉灭火剂为主。湿式灭火装置充装水灭火剂为主。我公司采用湿式灭火装置——厨房灭火剂,依靠定量的灭火剂来扑灭火焰,主要靠与高温食用油表面接触,发生反应,在大量吸收热量的同时,生成泡沫覆盖层,隔绝氧气,实施灭火。防止油锅火复燃的方法是靠喷放冷却水,使油温降低至油脂本身自燃点363℃以下。该类灭火系统具有灭火, 灭火后易于清洗现场等优点。
CMJS型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检验标准如下: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型;
b)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产品强制准入制度有要求时;
e)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f)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为表4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7.3.3 型式检验样品数量应符合表5规定。型式检验部件的抽样基数应为表5规定的样品数量的5倍。部件采用1次性随机抽样,装置由随机抽取的部件样品组装构成。
7.4 检验结果判定
7.4.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时判装置合格。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判装置为不合格:
——出现A类项目不合格;
——出现B类项目不合格数≥2;
——出现C类项目不合格数≥4;
——出现B类项目不合格数为1,同时C类项目不合格数≥2。
7.4.2出厂检验
装置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装置为合格。
装置出厂检验项目有一项为A类项目不合格,则该装置为不合格。若有B类项目或C类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检验,如仍有不合格,即判该装置不合格。
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的灭火原理是:①厨房灶台油锅燃烧后,火焰发出的热量使感温易熔金属拉索释放器脱离开来;②感温探测系统将厨房灭火系统的释放装置打开,向灭火剂储存容器加压,并同时动作所有启动或电动的切断装置、及报警联动装置;③液体灭火剂通过喷嘴,喷洒在厨房灶台设备表面以及排烟罩、滤油网和排烟管道内部,这种灭火剂能够迅速扑灭油锅内的火焰,并形成抑制油料蒸汽燃烧的覆盖层,防止油料复燃;④当系统药剂喷完大约3-5秒后,系统上的阀门自动将喷水阀打开,水流通过灭剂管道和喷嘴喷洒,迅速冷却和冲刷油料及灶台设备表面。
普通的灭火系统(水喷淋、气体等)是按建筑面积或保护区容积来确定系统的大小,而厨房设备灭火系统是按规范所指的被保护对象所需喷头的数量来确定系统的多少。目前,一套单瓶组自动灭火系统载荷的喷头数量不过13个,感温易熔金属拉索释放器多15只,灶台保护大长度为7米,烟罩大保护长度为7米;双瓶组自动灭火系统载荷的喷头数量不过26个,灶台保护大长度为10米,烟罩大保护长度为10米;三瓶组自动灭火系统载荷的喷头数量不过39个,灶台保护大长度为15米,烟罩大保护长度为15米。
7、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应具备何种条件?涉及哪些的配合? 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需要具有相关的单位进行设计,需要提供厨房设备的平面布置图、烟罩和烟道的走向图,如果是已在使用中的厨房,需要设计人员现场勘察后方可进行设计。而且还需要得到水、电、暖通等人员的配合。
8、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的造价如何? 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的造价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所需设备数量以及灶台数量、烟道长度等确定。其造价远国外进口的同类别产品。
9、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安装施工应具备什么条件? 对厨房烹饪设备自动灭火系统选用的重要组件,应经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消防灭火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须经过当地的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或抽查,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有重大设计变的图纸须经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后须重新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队伍应待厨房设备(灶台、集油烟罩、排烟管道)、冷却水口、电源插口安装就位后进场安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