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反映有所保留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反映就其整体而言是恰当的,但还存在着下述情况时,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个别重要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而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因审讨范围受到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个别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整理分析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是分散的,不系统的,审计人员要在审阅底稿的基础上,去粗取精,选择符合审计目的的,有价值的证据资料作为撰写审计报告的基础。
审理人员要有责任心、细心和耐心“三心”才能把好审计质量关。为关键和基础的是责任心,有了责任心自然会做到细心、耐心。打个比方,每审理一篇审计报告,我们如果能像对待自己的高卷一样,认真、谨慎、尽自己的努力去做,做完再检查一遍甚至好几遍,就一定能少出差错。
审计报告格式:
****(审计全称)
审计报告
*审**报〔20**〕**号
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
根据《*共和国审计法》***条的规定,****(审计全称或者规范简称)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审计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写全称时还应“以下简称****”)****(审计范围)进行了审计,****(根据需要可简要列明审计重点),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被审计单位简称)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全称或者规范简称)的责任是依法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说明:
1.审计依据和审计范围应当与审计通知书保持一致。
2.被审计单位作出书面承诺的,应。
3.采取跟踪审计等审计方式的,应当写明。]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1.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规范。
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直接决定了终形成审计报告的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准则*4号--审计工作底稿》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定,明确规定各级复核的要求和责任。审计工作底稿要以审计方案为依据整理,是联系审计证据和审计结论的桥梁,为形成审计报告、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说明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证实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并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2.审计报告要有复核制度。
审计现场结束后,要详细复核底稿中做出的结论或反映的问题,以确定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程度;进而根据重要性原则,初步决定哪些可以报告,哪些拟不报告。重点复核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措辞表达的恰当性、建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整套报表的每张报表的名称分别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表。此外,由于附注是报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应提及报表附注。报表有反映时点的,有反映期间的,注册会计师应在引言段中指明报表的日期或涵盖的期间。
引言段举例如下:"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报表,包括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表以及报表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