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承接:消防改造、消防设计、出图盖章、审图机构数字化报审、消防图纸备案、开工许可办理、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报开业检、消电检、消防维保、环保检测
装修材料防火等级检测、建筑材料物理性能检测、防雷检测、房屋安全评估、抗震检测、灶台灭火设备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燃气报警系统安装、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消防设备器材批发。
室外取水口
室外取水口设置位置不合理,取水口吸水高度不应**过6米,距外墙距离**过规范要求。
末段试水装置
1、末端试水装置设置位置不合理,设置在了系统的处,而不是系统不利点处。
2、末端试水装置未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漏设区域
1、空调及风机房。
2、车库室内车道。
3、建筑面积大于5平方米的卫生间。
4、自动扶梯的底部。
5、楼梯及电梯前室。
6、净高小于等于12米的室内中空区域。
7、净高大于 800mm 且有吊顶内。
8、宽度大于1.2米的风管及排管下方。
9、一类高层的消防控制室。
10、弱电设备间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1、防护区内风口、防火阀、风机未参与联动控制。
2、防护区未设置自动泄压口(泄压装置)。
3、防护区的维护结构不能达到0.5小时的耐火限及1200Pa的耐压限。
4、储油间未设置呼吸阀、通气管道。
5、气体灭火控制盘系统电源不能满足同时启动气体灭火装置的要求。
6、控制中心不能对气体灭火区域设备进行联动控制。
7、气体灭火防护区未设置手自动转换开关。
8、配电房未设置气体灭火。
因项目性需要报审的其他资料。
(1) 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室内装修材料需见证抽样检验的工作范围:
①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除外);
② 地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除外);
③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场所室内装饰工程和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室内装饰工程;
④ 机关消防部门认为有必要在监督检查中见证抽检材料。
(2) 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质量检验报告。(涉及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的建设项目)
建筑灭火器配置缺陷项分类及验收报告
1 系统的设备、部件型号规格与设计不符,无出厂质量合格文件及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文件,系统验收不符合本标准*8.2.2条〜*8.2.6条任一款功能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的,定为A类不合格;2 不符合本标准*8.1.4条任一款要求的定为B类不合格;
3 不符合本标准*8.2.1条任一款要求的定为C类不合格;4
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1.4 工程竣工验收时,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 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 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4 防烟、排烟系统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5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8.2.1 防烟、排烟系统观感质量的综合验收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应无明显缺陷。 2 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3 各类调节装置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4 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要求。 5 风机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30%抽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所有固定消防设施中的火灾传感系统。用于***时间探测火灾并将火灾信息传送至消防控制中心,由消防控制中心采取后续措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结构如下:
火灾报警系统主要由探测器和控制器组成。探测器监测保护区内温度、烟雾浓度和光线的变化。当变化达到一定值时,对存储在其中的火灾特性进行比较确认,然后将火灾信息传送给火灾报警控制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火灾地址并发出声光报警,同时将信息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
根据**标准gb4717-9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下:
(2) 接收到火灾信号后,发出声光报警,指示火灾发生的位置,并一直保持到人工恢复。声音信号将被消除,光信号将被保留。如果有另一个火警信号输入,可以再次发出声音报警信号;
(3) 自动记录火警输入时间及电子钟停止;
(5) 当报警线路断开,电源故障时,能自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和火灾事故广播
1、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没有按消防设备用电线路敷设,用普通灯具应急灯具,在火灾时继续工作的场所应急照明时间不够,且照度低,疏散指示数量少、照度不足、安装位置不当。
2、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火灾时不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事故广播状态,应急广播未按着火层和上、下层同时动作的要求进行调试。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不能用于火灾事故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且不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使扬声器播音的功能。
1、井道未按规范要求立设置。
2、消防电梯机房与其他电梯机房之间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3、井底未设排水设施或排水井容量小于2.0m3或排水泵的排水量小于10升/秒。
4、层未设供消防员的操作按钮。
5、有的电梯迫降后,不能继续投入运行。
1、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电。
2、消防控制室无法监视重要消防设施的供电电源。
3、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设备,其供电线路未选用耐火型电缆。
5、楼梯间集中供电的应急照明灯,在火灾时不能发挥其正常功能。
7、有的系统不能满足二路供电的要求,有的虽配备了发电机,但容量偏小,不能满足负荷要求。
8、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排烟风机房的供电,未在末端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消防窗口受理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去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消防机构在现场验收的主要内容为:
1、建筑周边的验收,主要包括消防车道、登高车操作面、防火间距、室外消防给水等内容;
2、建筑的验收,主要包括耐火等级、疏散楼梯、疏散距离、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分隔、装修材料使用等内容;
3、消防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漏电火灾系统、防火门系统等消防设施;
4、对验收结果进行整理,并根据验收判定规则进行综合判定,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在收到消防机构的验收整改意见后,召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整改结束后,对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阐明整改结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消防机构,申请对工程的复验;
消防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复验申请后,会组织验收人员对次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核查,然后根据《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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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综合评定该建筑验收的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建设工程验收结论符合下面两个条件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合格;否则综合判定为消防验收不合格: 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的资料审查判定为合格; b)建设工程的所有单项验收均评定为合格。
消防机构在验收结束后,将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综合判定为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书,验收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则出具验收不合格的意见书,并告知建设单位的救济途径和不得投入使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