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检测条件与本规程* 6.2.1 条和* 6.2.2 条的适用条件有较大差异时,可采用在构件上钻取的混凝土芯样或同条件试块对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进行修正。对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修正时,芯样数量不应少于 6 个,公称直径宜为 100mm,高径比应为 1。芯样应在测区内钻取,每个芯样应只加工一个试件。同条件试块修正时,试块数量不应少于 6 个,试块边长应为 150mm。
构件* i 个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可按本规程*五章所求得的平均回弹值(Rm)及按本规程* 4.3 条所求得的平均碳化深度值(dm)由本规程附录 A、附录 B 查表或计算得出。当有地区或测强曲线时,混凝土强度的换算值宜按地区测强曲线或测强曲线计算或查表得出。
凡本规程涉及的其它有关方面,例如钻芯取样,高空、深坑作业时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均应遵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表所依据的统一测强曲线,其强度误差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均相对误差(δ)不应大于±15.0 %;
2 相对标准差(er)不应大于 18.0 %。